全宗原则:全宗是一个独立的机关、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有机整体。档案整理要维护全宗的完整性,即同一全宗的档案不可分散,不同全宗的档案不得混淆。这有助于保持档案之间的内在联系,反映一个特定主体的活动全貌。比如,某企业的档案构成一个全宗,其各个部门、各个时期形成的档案都应归属于这个全宗,不能将该企业的档案与其他企业的档案混在一起整理。
按来源分类
组织机构分类法:按照档案形成的组织机构进行分类,将同一部门或单位形成的档案集中在一起。如政府机关中,不同科室形成的档案分别归类,能体现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范围,以及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。
作者分类法:以档案的作者为分类依据,将同一作者形成的档案归为一类。对于个人档案或一些特定作者群体的档案,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了解作者的思想、工作风格和学术成就等。
按内容主题分类
问题分类法:依据档案所反映的主题内容进行分类,将同一问题或同一专题的档案集中整理。例如,企业关于产品研发的档案,可将涉及不同产品研发的市场调研、技术方案、实验数据等归为一类,便于集中查阅和研究相关问题。
事由分类法:按照档案所涉及的具体事件或事务进行分类。如在处理法律纠纷时,将与该纠纷相关的合同、往来信件、庭审记录等档案整理在一起,能呈现事件的起因、经过和结果。
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
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:许多行业和领域都有关于档案分类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,这些标准提供了通用的分类框架和主题词表,可以作为确定主题和分类标准的重要参考。例如,《企业档案工作规范》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》等对不同类型档案的分类都有相应的规定。
专业分类体系:对于一些特定的专业领域,如医学、法学、历史学等,有专门的分类体系和主题词表。在整理相关专业档案时,可以借鉴这些专业分类体系,使档案的分类更加科学、准确,便于专业人员的利用和研究。